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对外国公司收购美国公司是否会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并购申请进行审查。
CFIUS主要的关注点是:1)敏感的军事或情报或双重用途技术向外国公司或者其本国政府泄露;2)提供信息技术(IT)访问,以便外国人可以通过IT系统的后门进行监视或破坏;3)向外国公司或其本国政府提供排除美国用户在外的商品和服务的准垄断控制。
在美国的外商投资,包括收购在内,一般对美国是非常有益的。外国公司会给美国带来好的工作机会以及尖端技术和高质量的控制程序。2013年在美跨国公司雇员的平均收入为79979美元。[1]过去二十年美国12%的生产率提升来自外商对美国的投资。[2]
CFIUS程序由美国财政部执行。除非能明确地识别出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可能威胁,美国财政部将以各种形式欢迎外商对美投资。CFIUS对外资收购的驳回案例十分稀少——在过去二十年中仅有四个,因为外国公司在无力缓解CFIUS担忧的情况下有时会撤回收购方案。
国会和白宫正通过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法案(FRRMA)提出一项对CFIUS法规的根本性改革。这些新的“改革”建议将在三个问题上改变CFIUS。
第一,FIRRMA将改变CFIUS传统狭隘的识别方法,即通过产业内具体收购事件来识别潜在国家安全威胁,变为禁止诸如来自中国和俄罗斯的外资在美国经济整个行业领域内的收购。例如,CFIUS此前拒绝了中国收购拥有重要技术的半导体公司,而这些技术对改善反导雷达系统(氮化镓技术)至关重要。在FIRRMA下,中国或俄罗斯企业的收购可能会被排除在整个半导体行业之外。
第二,FIRRMA要求CFIUS调查相关交易对美国国际技术和产业领导权的潜在影响,包括该项交易是否可能降低美国对于其他任何国家技术和产业的相对优势。[3]
排除外资在美国经济整个行业、产业和地区的收购,甚至限制少数特定国家(中国、俄罗斯或其他国家)的外国投资,以防止美国工业和技术优势被侵蚀,这不可避免地要求美国政府制定国家产业政策。这种做法将要求美国政府选择一些受保护的部门,同时指定其他部门向外资并购开放。这样的举动打开了一个政治进程的大门,而在这个过程中没有逻辑上的结局。
在整个产业领域内禁止外资并购不仅将排除外部投资者宝贵的技术和管理投入进入美国经济,而且美国排除外资进入某些地区或行业的产业保护政策将会受到其他国家的效仿。欧洲和亚洲的政府当局可能会采取镜像政策来避免失去工业或技术的领导权。一旦保护国内产业的理由被认为是合法的,那么这种保护政策还会仅限于这少数几个国家吗?
第三,FRRMA提出了一个极其危险对CFIUS权限的扩展——授权其审查商业销售、合资企业安排以及美国公司对外国人进行知识产权的正常商业许可。FIRRMA允许CFIUS对相关销售和许可的商业行为进行审查,即使根据美国出口管理制度这些行为并不涉及国家安全问题。
重要的是,国会对CFIUS权限的修订应重新聚焦于可能来自于个人收购的特定国家安全威胁上,而不是将美国经济的整个行业和部门排除在国外收购之外,即使最初仅是对中国和俄罗斯的限制。与此同时,以零和方式保护美国在整个技术领域的产业霸权的目标不应作为美国外资政策的基础。
最后,在没有国家安全合理性禁止的情况下,CFIUS应避免干涉美国知识产权的正常转移、许可以及合资企业关系。
最后,改革后的CFIUS应该反映出旧的CFIUS,或许嵌入了一些非实质性的民族主义言论。
其结果是,在保持美国经济开放受益于外国投资基础上与不损害美国国家安全的前提之间获得一个适度平衡。
(南开大学国经所胡婷翻译)
*Columbia FDI Perspectives是公开辩论式论坛。作者观点不代表CCSI、哥伦比亚大学及其伙伴和支持者的观点。Columbia FDIPerspectives(ISSN 2158-3579)是一个同级评审系列。
**Theodore H. Moran (morant@georgetown.edu)现为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非居民高级研究员。作者感谢MarkKantor,DanielRosen和Davidvan Boven的有益同行评议。
[1]Theodore H. Moran and Lindsay Oldenski, “Howoffshoring and global supply chains enhance the US economy,”
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Policy Brief, 16-5, April 2016, p. 2, https://piie.com/publications/policy-briefs/how-offshoring-and-global-supply-chains-enhance-us-economy.
[2] Ibid. p. 5
[3]FIRRMA,section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