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热点敏感问题。实录如下:
1、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即将召开,请问峰会在经贸领域可望达成哪些共识?商务部对此次峰会的经贸成果有何预期?
答:9月4-5日,二十国集团(G20)第十一次峰会将在浙江杭州举行。本次峰会的主题是“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下设“创新增长方式”、“更高效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强劲的国际贸易和投资”、“包容和联动式发展”四项重点议题,商务部主要负责后两项议题的筹备工作。
在过去大半年时间里,商务部在贸易投资和发展领域主办了7次工作组会议,并通过7月贸易部长会议为本次峰会锁定了务实经贸成果。本次峰会在经贸领域有望实现以下六方面重要成果:一是批准《G20贸易投资工作组工作职责》,实现G20贸易投资政策合作机制化。二是批准《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为促进全球贸易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三是批准首份《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为加强全球投资政策协调做出历史性贡献。四是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积极推进多哈回合谈判。五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六是批准《G20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深化G20发展领域合作。上述成果经杭州峰会批准后,将实现从“中国方案”向G20的集体倡议和共同行动的转变,提高G20在国际合作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激发各方合作热情。
2、近日,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汪洋副总理在会上对进一步推动内贸流通改革创新作出部署,请问商务部将如何具体落实?
答:8月24日,汪洋副总理出席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进一步推动流通环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的五项要求。商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以“两年行动计划”、“五年发展规划”和“十年行动纲领”为抓手,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消费升级需求,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两年行动计划”指的是,用两年左右时间,实施“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行动计划”,深化流通改革,强化创新转型,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优化供给结构,着力解决供需错配问题。
“五年发展规划”指的是,按照即将发布的《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流通升级发展战略,围绕推进实体商业创新转型、提高流通供给水平、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提高流通信息化水平、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促进流通集约化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对外开放合作、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九大任务,从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调整优化税费政策、优化土地要素支撑、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统计监测体系、落实规划推进机制等方面着力。
“十年行动纲领”指的是,制定实施“中国流通2025行动纲领”,建设流通强国,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高效的流通治理体系,建成区域一体、城乡一体、内外贸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使“中国渠道”成为全球竞争新优势。
近期具体贯彻措施主要有五个:一是通过加强对中华老字号的动态管理、加强自主品牌培育、改进服务消费、汽车消费、绿色消费供给等工作,完善内贸流通领域供给转型的政策体系,壮大消费热点。二是从建设统一大市场、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加强侵权假冒打击力度等工作入手,持之以恒整顿和规范内贸流通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的供给。三是通过大力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构建多渠道扩大消费的供给新格局。四是加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改善扩大消费的供给条件。五是抓好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推进商务综合执法,加快服务消费统计体系和内贸流通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扩大消费的供给体制。
3、在上海、南京、郑州等9个城市开展的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已过一年,请问试点成效如何 ?
答:去年7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在上海、南京、郑州、广州、成都、厦门、青岛、黄石、义乌9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目前,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预期成效,在流通管理体制、基础设施发展模式、法治化营商环境、流通创新发展机制四大方面,形成了多项改革试点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全面推进内贸流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例如,上海市牵头建立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机制,打破地区封锁,加强跨区域协调配合,促进区域市场一体化;积极试行内贸流通负面清单、权责清单管理方式,初步构建了以商务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流通治理模式。青岛市积极推进商品流通地方立法试点,出台了《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这是全国首部综合性规范商品流通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成都市建立了公益性菜市场“三分离、两分开”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和“四统一、三层级”的城乡一体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厦门市建立对接“多规合一”共享协同平台的流通设施规划保障机制和大型商业设施用地出让咨询制度。黄石市建立了流通大部制、商旅文“大融合”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大流通大市场管理体系,等等。
目前,各试点城市已经总结形成了初步的试点经验清单,商务部正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成效评估,在评估基础上,我们将提出拟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清单,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4、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已经实施两周年,请问这两年中瑞贸易有何新亮点?
答:中瑞自贸协定是近年来我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协定有力促进了双方优势产品进出口,我国主要进口产品为钟表及零件、药品和机械器具等,主要出口产品为钟表、电气设备、有机化学品、机械器具和服装等。协定的实施,进一步深化了双边贸易和产业合作,推动中瑞经贸关系迈上了新台阶。
据中国海关统计,中瑞自贸协定自 2014 年 7 月实施后,双边贸易额从 2014 年下降 27.0% 扭转为 2015 年增长 1.7%,双边贸易额达到 442.6 亿美元,其中我国对瑞士出口增长 2.5% ,自瑞士进口增长 1.5% 。2015 年中瑞双边贸易比当年我国对外贸易增速高8.7个百分点,比我国与欧盟贸易增速高10.8个百分点。
在全球贸易普遍低迷形势下,今年上半年中瑞双方贸易特别是中国对瑞士出口保持较好发展势头。据中国海关统计,今年1-6月,中瑞双边贸易额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为1002.5亿元,其中中方出口98.48亿元,同比增长5.6%,高于全国平均出口增速8.1个百分点。
目前,双方正着眼于做好协定的进一步实施工作,相信假以时日,中瑞自贸协定在贸易和投资促进方面所产生的积极效应还将不断放大,更多惠及两国企业和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