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公共商务信息新闻采编中心 摄影:宋宝贵
5月5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几个热点敏感问题。实录如下:
1、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请问这个《意见》的出台对流通企业和流通行业意味着什么?有何利好?
答:经国务院批准出台的这个《意见》,内容很丰富,也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主要是为了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流通领域的创业和就业,从而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其中既有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指导性要求,也有为流通企业提供的具体促进措施,总体上对流通企业的发展是很有利的。鼻子灵敏的市场主体应该可以从中嗅出许多商机。
流通是国内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本上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政府仍可以发挥积极引导作用。比如要发展“互联网+流通”,基础设施很重要,这次出台的《意见》就有针对性地提出要“软”“硬”结合,共同构建“互联网+流通”新型基础设施。一方面要加快智慧物流、农村电商双向通道、社区电商综合服务站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另一方面要加强智慧流通基础信息软设施的投入,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再比如,在完善流通保障制度方面,《意见》提出要突破现有政策限制,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新模式,以提高物流的组织化程度和物流效率。还要求落实“互联网+流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保障企业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开展商业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鼓励用电企业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鼓励采取先买后租、先建后租等方式,保障社区菜市场、社区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务设施低成本供给。阶段性适当降低困难流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经营困难企业减压减负、纾困解难。《意见》还要求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为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集群注册、办公场地、基础通信、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融资等软硬件一体化支撑服务。这些措施对相关流通企业特别是中小流通企业来说应该都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意见》也有不少对企业有着引导、提示性作用的内容。比如,要求积极推广绿色商品,限制和拒绝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过度包装产品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推动仓储配送与包装绿色化发展,提高商贸物流绿色化发展水平。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有机衔接。再比如,回归商业本质,由场地经营到商品经营转变,是实体商业转型的核心问题。《意见》提出的破解之法是鼓励百货等零售业态积极发展买手制,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通过发展连锁经营、采购联盟等多种组织形式降本增效,提高转型升级的能力。
《意见》还就大力发展体验消费,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鼓励发展智慧商圈,发展分享经济,以及如何通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营造包容宽松的发展环境,来实现产品和服务消费空间领域拓展和扩大社会灵活就业等目标,提出了指导意见。
这个《意见》的出台,使“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更加深入,相信将对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流通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增强流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据了解,RCEP第12轮谈判于4月底在澳大利亚珀斯举行,据说这一轮谈判是今年首次全领域谈判,不知谈判是否取得了一些新进展?发言人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 4月17日至29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12轮谈判在澳大利亚珀斯举行。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东盟秘书处派代表团与会。
刚刚结束的这一轮谈判应该说取得了新的进展。各方就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经济技术合作、电子商务、法律条款等领域进行了深入磋商。到目前为止,各方均提交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初始出价以及投资负面清单。多数国家提交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初始要价。部分国家针对投资负面清单提交了初始要价。各方继续开展了双边或多边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谈判,基于负面清单的投资自由化磋商也在进行。
RCEP谈判于2013年5月正式启动,成员国人口约占全球人口50%,国内生产总值、贸易额和吸引外资接近全球三分之一,是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是我国参与的成员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自贸区谈判。目前谈判已进行了12轮,第13轮谈判将于今年6月12-18日在新西兰奥克兰举行。
3、前不久举行的第十轮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有何新进展?请否透露一下本轮谈判的主要信息?
答:4月26-29日,第十轮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中方代表团由商务部、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成,欧方代表团由欧盟贸易总司、内部市场总司、竞争总司等部门组成。
本轮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所能透露的主要信息是,双方均意识到,继续保持当前谈判的积极势头,进而早日达成一个全面的、富有雄心的投资协定有助于推动双向投资,加强双边经贸合作,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将共同努力,推动文本谈判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
4、有媒体报道,欧盟进口商协会最近表示,中国已成为该协会成员贸易和投资的重要市场,将呼吁欧盟对华启动自贸谈判。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欧盟进口商协会这一呼吁。我们还注意到,今年4月20日,欧盟智库欧洲政策研究中心发布了《明日丝路:中欧自贸协定评估》的研究报告,认为中欧自贸协定对促进双边经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中方对上述建议和结论表示欢迎。只要自由贸易协定有利于世界贸易发展,有利于公平开放的贸易环境,中国都持开放态度。实际上在2013年第十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时发布的《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中,双方就已明确提出“在条件成熟时签订全面深入的自贸协定”。
中欧经济互补性强,双方合作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目前,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我们相信,推进中欧自贸协定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双方经贸合作水平,促进双方贸易投资自由化,推动双方经济优势互补深入持久发展,使双方产业界和消费者广泛获益,造福中欧人民。
5、据外媒报道,近期世界钢铁价格飙升,已从年初的305美元/吨飙升到4月份365美元/吨,升幅达20%,主要原因据说是由于中国削减了约1.5亿吨至2亿吨的钢铁产能。媒体还分析说,中国削减钢铁产能对全球钢铁工业是有利的。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看法?
答:我们注意到近期钢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不论中国国内还是国际市场,钢铁价格都出现了一定的上升。对于上升的原因,或许国内工业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将有更深入的研究和更权威的分析,我们对此也还需要进一步密切关注和研究。目前我们已有一些初步的分析,愿意和大家先分享。
我们认为,本轮钢铁价格上升是国际国内综合因素造成的。从国际看,伴随着世界经济逐步复苏,钢铁需求有所上升,而铁矿石价格的提高也推升了钢铁产品的成本。从国内情况看,我国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持续启动显然正在支撑对钢材的需求。此外,中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削减过剩产能工作,相关措施逐步出台,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在削减过剩产能的同时,中国还将采取综合性措施扩大钢铁产品消费领域。这些因素都给钢铁市场带来了良好的预期,对促使钢铁产品价格提升发挥了作用。而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如果相关国家、地区都能像中国政府一样共同努力,负责任地削减产能、扩大需求,全球钢铁产业是有可能走出困境的。
6、欧亚地区一直是我国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较早和推进较快的地区,进展似乎也不错,请问截至目前已取得了哪些成效?商务部下一步还有什么新的工作考虑?
答:欧亚国家是“一带一路”建设优先地区,也是我国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较早和推进较快的地区,推进与欧亚地区的产能合作与当地工业化进程需求高度契合,盘点起来,已取得了四个明显成效。
一是投资快速增长。2015年,我对欧亚地区直接投资33亿美元,同比增长17.7%。主要分布在采矿、制造、农林牧渔、租赁和商务服务、建筑、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行业。
二是承包工程稳中有升。截至2014年底,我对欧亚地区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532.63亿美元,合同额750.18亿美元。2015年,我对欧亚地区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81.25亿美元,同比增长2.55%。
三是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进加快。目前,我企业正在“一带一路”沿线5个欧亚地区国家建设23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占全球78个合作区的29.5%。其中,俄罗斯18个,格鲁吉亚2个,白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各1个。上述合作区建区企业累计投资14.2亿美元;入区企业219家,累计投资23.5亿美元;合作区累计总产值46.3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5.2亿美元,创造1.2万个就业机会。
四是在大型基础设施、汽车、资源能源、加工制造、农业种植领域一批重点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稳步实施。
欧亚地区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期,其经济发展战略及诉求与我开展“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高度契合。接下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加强规划引导、落实“一国一策”、抓好重点项目、推进产融结合、加强服务保障,继续务实推进与相关国家的产能合作。比如,我们将重点对接俄罗斯的进口替代规划、远东发展规划,哈萨克斯坦的“光明大道”新经济政策;建立欧亚地区产能合作重大项目数据信息库;加大对欧亚地区重点产能合作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尽快启动与欧亚经济联盟伙伴关系谈判,持续推进上合组织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适时开始上合组织自贸区可行性研究等工作。